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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修订后的《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医保规〔2026〕9 号
发布时间:2026-09-11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的特殊困难,现将修订后的《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91论坛-91直播-91麻豆

  2026年9月9日

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91论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切实解决部分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的特殊困难,实施与参保人员年收入挂钩的医疗保险综合减负(以下简称“医保综合减负”),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参加91论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

  二、适用条件

  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实行医保综合减负,具体如下:

  (一)因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原因无法就业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91论坛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在职职工(不包括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91论坛上年度最低生活标准25%以上的部分;

  (二)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

  (三)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25%以上的部分;

  (四)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30%以上的部分;

  (五)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上、3倍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40%以上的部分;

  (六)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

  (七)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养老金25%以上的部分;

  (八)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养老金30%以上的部分。

  三、综合减负标准及范围

  (一)符合医保综合减负条件的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比例的,超过部分的自负医疗费减负90%。

  (二)年自负医疗费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中,按规定由个人现金自负的医疗费。

  (三)年累计自负医疗费,不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按照91论坛医疗保险其他减负规定减负的医疗费。

  2.按照91论坛公务员医疗补助规定补助的医疗费。

  3.按照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规定报销的医疗费。

 四、资金来源

  医保综合减负资金从91论坛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五、申请减负程序

  (一)参保人员符合医保综合减负条件和标准的,可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申领《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二)参保人员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年收入相关材料,在职职工可由所在单位确认。

  参保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本年度已享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并由单位确认。

  (三)参保人员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和有关材料至就近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申请综合减负。

 六、其他事项

  参保人员申请本医保年度医疗费医保综合减负,截至日期为该医保年度结束后的第3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通知自2026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9月21日。

  附件: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

规范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医保规〔2026〕9 号

发布时间:2026-09-11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的特殊困难,现将修订后的《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91论坛-91直播-91麻豆

  2026年9月9日

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91论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切实解决部分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的特殊困难,实施与参保人员年收入挂钩的医疗保险综合减负(以下简称“医保综合减负”),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参加91论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

  二、适用条件

  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实行医保综合减负,具体如下:

  (一)因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原因无法就业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91论坛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在职职工(不包括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91论坛上年度最低生活标准25%以上的部分;

  (二)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

  (三)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25%以上的部分;

  (四)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30%以上的部分;

  (五)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上、3倍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40%以上的部分;

  (六)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

  (七)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养老金25%以上的部分;

  (八)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养老金30%以上的部分。

  三、综合减负标准及范围

  (一)符合医保综合减负条件的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比例的,超过部分的自负医疗费减负90%。

  (二)年自负医疗费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中,按规定由个人现金自负的医疗费。

  (三)年累计自负医疗费,不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按照91论坛医疗保险其他减负规定减负的医疗费。

  2.按照91论坛公务员医疗补助规定补助的医疗费。

  3.按照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规定报销的医疗费。

 四、资金来源

  医保综合减负资金从91论坛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五、申请减负程序

  (一)参保人员符合医保综合减负条件和标准的,可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申领《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二)参保人员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年收入相关材料,在职职工可由所在单位确认。

  参保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本年度已享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并由单位确认。

  (三)参保人员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和有关材料至就近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申请综合减负。

 六、其他事项

  参保人员申请本医保年度医疗费医保综合减负,截至日期为该医保年度结束后的第3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通知自2026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9月21日。

  附件: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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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91论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切实解决部分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的特殊困难,实施与参保人员年收入挂钩的医疗保险综合减负(以下简称“医保综合减负”),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参加91论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

  二、适用条件

  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实行医保综合减负,具体如下:

  (一)因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原因无法就业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91论坛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在职职工(不包括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91论坛上年度最低生活标准25%以上的部分;

  (二)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

  (三)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25%以上的部分;

  (四)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30%以上的部分;

  (五)在职职工年收入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上、3倍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40%以上的部分;

  (六)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

  (七)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养老金25%以上的部分;

  (八)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91论坛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养老金30%以上的部分。

  三、综合减负标准及范围

  (一)符合医保综合减负条件的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比例的,超过部分的自负医疗费减负90%。

  (二)年自负医疗费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中,按规定由个人现金自负的医疗费。

  (三)年累计自负医疗费,不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按照91论坛医疗保险其他减负规定减负的医疗费。

  2.按照91论坛公务员医疗补助规定补助的医疗费。

  3.按照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规定报销的医疗费。

 四、资金来源

  医保综合减负资金从91论坛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五、申请减负程序

  (一)参保人员符合医保综合减负条件和标准的,可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申领《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二)参保人员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年收入相关材料,在职职工可由所在单位确认。

  参保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本年度已享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并由单位确认。

  (三)参保人员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和有关材料至就近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申请综合减负。

 六、其他事项

  参保人员申请本医保年度医疗费医保综合减负,截至日期为该医保年度结束后的第3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通知自2026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9月21日。

  附件:91论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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