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为什么要修订《关于失业人员参加91论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答:2025年3月17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6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等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结合91论坛实际,对《关于失业人员参加91论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3〕12号)进行修改完善后重发。
2.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何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需要去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在91论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金人员),按规定参加91论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由91论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手续,个人无需再办理相关手续。
3.问: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医保,需要领金人员自己缴纳参保费用吗?
答:领金人员按规定参加91论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所需费用由91论坛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个人无需另外缴费。
4.领金人员与单位参保职工在医保待遇享受方面有区别吗?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领金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期间,领金人员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91论坛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5.如果发生失业保险金多代缴职工医保费的情况,已缴职工医保费如何处理?
答:因未及时停发失业保险金导致多代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及时进行追退。经医保部门核实,在多代缴期间领金人员已享受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个人追回相应代缴费用;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医保、税务部门按规定配合退费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